21世纪以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传统的线下广告早已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互联网广告也就应运发展起来,也就是现在“流量时代”发展火热。
广告企业定不能固步自封,传统的广告企业纷纷转型,向新媒体广告进军,大家都想分互联网蛋糕的一杯羹。这时,企业可能就会发现,在当前行业竞争激烈情况下,即使企业账面利润可观,但伴随的税收压力是真大!
那么广告企业应该怎样进行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减轻自身税负呢?
答案就是——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一、有限公司税收返还政策
企业和税收洼地签订协议,以注册的形式在税收洼地成立广告型子公司或是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园区当地政府提供的税收返还奖励,具体的奖励比例是在企业产生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上,按70%-90%比例执行。
1、增值税,按照地方留存的70%-90%予以扶持(地方留存50%)
2、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留存的70%-90%予以扶持(地方留存40%)
3、税收返还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次月扶持款到账。
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除此之外,还可以在可以核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园区成立多家广告类型的个人独资企业。
一方面,合理解决企业所得税税收压力大的问题;
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高收入人群个税过高的情况。
据悉,税前月薪超10W的人群并不算少,但是为什么要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呢?
因为,在税收优惠园区,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后所得税税率为0.5%-2.1%,综合税率还不到0.5%-3.16%,是企业所得税和公司高收入人群税务筹划的最优解决办法!
举例说明:
某广告企业有400万业务,难以取得成本发票,导致账面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税收压力大。
按主体企业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该企业应纳税额:
A: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400*25%=100W
因为不知道企业具体增值税进项、销项,暂时不算增值税、附加税。
后期还需缴纳20%分红个税。
B:小规模个独: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10%*30%-4.05=7.95万
增值税:400/(1+1%)*1%=3.96万
附加税:3.96*6%=0.2376万
税负总额:7.95+3.96+0.2376=12.1476万
单就所得税而言,节税92万左右。
此外,波比企服小编以上所述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地域限制,并不局限于特定某个行业某个地区,全国各地的企业都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