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利用包装物筹划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额。因此,企业如果想在包装物上节约消费税,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此“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
例如,甲公司销售10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1000元,其中含包装物价值100元,如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1100×10000=11000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应纳汽车轮胎消费税税额为1100万×10%=110万元。如果企业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将10000个汽车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则节税10万元。
第三:利用外币销售额筹划
税法规定,销售额是外币的既可以采用结算当天国家外汇牌价,也可采用当月初国家外汇牌价。一般来说,外汇市场波动愈大,比较选择节税必要性也愈强。越是以较低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应纳税额,越有利于节税。
例如,A纳税人10月9日取得100万美元销售额。如果采用当天汇率(假设为1美元=8.70元人民币),则折合人民币为870万元;如果采用10月1日汇率(假设1美元=8.5元人民币),则折合成人民币为850万元。因此,当税率为30%时,后者比前者节税60000元。